“一个人有一个记录,记录会跟随他。”教育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学前儿童学业成绩管理规范化,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管理行为,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学前儿童学业成绩管理办法(论文)》(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具体的细节吧。 《办法》分为总则、学籍设立、学籍变更、保障和补充规定五章,共27条。 《办法》立足幼儿教育实际,坚持问题导向。 《办法》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加强了学前教育学校招生情况信息的准确性。哄骗孩子,规范管理。一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龄管理的功能定位和适用范围,强调是学前儿童入学、转学、退学、毕业、晋级的登记、审核和办理。该计划针对学前班和其他幼儿教育中心的 3 岁至小学生。二是明确学前儿童学业能力管理体系,规定学前儿童学业能力管理在教委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由省级统筹,地市、幼儿园实施。三是明确了学龄前儿童学籍的设立和变更程序,强调每一个学龄前儿童在幼儿园学习依法组织的学校必须确定每人一个学籍号码,该号码在小学期间持续使用,终生不变。登记身份变更实行“一人一登记、按人登记”的制度。四是明确了学龄前儿童学籍管理中的安全措施,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学龄前儿童学籍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此外,关于幼儿园2岁至3岁儿童的信息管理,明确提出“将按照本办法进行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