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Guangdong BAIDU Special Cement Building Materials Co.,Ltd
— 新闻中心 —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解释|涉企行政执法长效系统化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齐琪)国务院常务委员会5日召开会议,听取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法实施特别措施的报告,审议通过《行政法适用监督条例草案》。涉商行政法律的适用关系到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措施,取得积极成效。要聚焦重点难点,进行长期系统化处理,推动从事件整改到同类事件规范化、从问题整改到完善机制的深化和拓展,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记者从司法部获悉,今年3月以来,司法部在政府系统内协调组织开展规范企业相关行政法适用的专项措施。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共同回答问题,扎实推进。截至11月,全国共查处涉企行政执法严重问题案件5.4万件。行政检查总数下降32.9%,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近17个百分点。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问题的重要手段。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nt。会议提出,通过制定实施《执法行政监督条例》,加强全面、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和责任界限,规范执法责任,严肃追究滥用职权、故意执法等行为的责任,使行政权力始终依法运作。最近,司法部颁布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重点规范了行政执法中尚未解决的四个问题,特别是涉企行政执法中的特别措施,有力地反映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执法为民,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幸福感、安全感,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措施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据介绍,司法部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裁量权标准体系,健全规范涉商执法长效机制,建立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申诉制度的效益,促进行政矛盾的实质性解决。完善构建全国统一市场的制度规则,构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
Tel
Mail
Map
Share
Contact